美国永久居民卡俗称”绿卡”,绿卡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合法的定居和工作,居住满5年后可申请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要想移民美国、拿到绿卡,有4大类方式:
✈ 亲属移民(Family Based)
✈ 人道主义移民(Humanitarian Based,即难民和政治庇护者)
✈ 其他类别移民
具体有四种形式:在美国拿到工作机会、在美国投资、自己申请、特殊工种。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和背景不同,这四种形式的移民又按照优先级不同分为EB-1、EB-2、EB-3、EB-4、EB-5,其中EB-1(即 Employment-Based 1st Preference)为第一优先,以此类推。该优先级大致反映了美国政府处理该类型移民申请的速度;
✈ I-140批准通常要6个月左右,而EB-1A/B可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服务,15天内即可批准。
✈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除了比较特殊的宗教工作者外,以前只有EB-1没有排期;自2016年来,EB-1从财年的下半年出现了排期,上半年仍然不需要排期,也就是说I-140批准之后,I-485可以立刻批准,不用再等很多年。
- 获得过国际重大奖项,比如诺贝尔、奥斯卡、奥运奖牌这种级别。
- 如果没有1这么牛逼,那么需要符合移民局10项标准中至少3项:
上面提到的10项标准是:
- 获得国内或国际非重大奖项
- 是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协会会员
- 有专业或主要商业出版物对你进行了相关报道
- 独立或者以委员的身份对所在领域其他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 对所在领域做出了原创的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者商业有关的重大贡献
- 在专业或者主要商业出版物以及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文章
- 作品被展览
- 在杰出的组织中担任要职或者发挥重要作用
- 和同领域的其他人相比具有高薪/高待遇
- 在艺术表演上有商业成功
在所有的移民途径中,EB-1A 有两个巨大的优势:
- 不需要在美国拿到就业机会。
-
可以自己提交I-140表格申请,无需通过公司递交。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 需要证明自己在特定学术研究领域的研究得到国际认可
- 在该学术领域任教或者研究超过3年
- 来美国的学校或者研究机构任职,由美国雇主提交I-140
- 至少满足移民局6项标准中的2项
移民局6项标准为:
- 杰出成就奖项的证明。
- 证明自己是属于某些专业机构的会员,而这些机构对会员的要求是具有杰出成就。
- 被其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介绍申请人在其学术领域的工作。
- 参与或独立评审其他人在相同或者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
- 在其专业领域或学术领域有重大贡献。
- 在其专业领域发表学术书籍或者论文。
EB-1C 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
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必须在美国公司任职,只能由公司申请:
- 该公司在美国运营至少1年,并且在海外有分/子公司。
- 申请人过去3年内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年,职位至少是经理
- 美国公司为该员工申请L-1A签证(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调配),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可同时申请L-2签证。L-1A为非移民签证,但是和H-1B一样允许有移民倾向(Dual Intent),并且L-2签证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在美国合法工作
- L-1A入境美国之后,雇主即可提交I-140申请移民
- 相比EB-1A/B,EB-1C最大的劣势是不能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处理,I-140处理约要6个月
EB-2 高级学历专家或杰出能力者
高级学历专家或杰出能力者(Member of Professions with Advanced Degree/Exceptional Ability)针对的是高等学历的专家或者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有杰出能力的个体,除NIW国家利益豁免外,需要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签发的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
劳工证的审理主要是为了保护美国本土的工人和劳动市场,主要会考虑两点:
- 确保美国本土没有足够的美国籍工人可以胜任、愿意、并且能够接受该领域的工作
- 该外国工人的引入不会对本国相似工作工人的工资和工作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普通家庭来美国留学的人,如果不能申请EB1-A/B,最常见的移民路线是 H-1B:
- 毕业后找工作。文科专业有1年的OPT,STEM 专业(Science 科学、Technology 技术、Engineer 工程、Mathematics 数学;)可申请2年延期,即总共有3年OPT
- OPT 期间申请 H-1B,通过之后可在美国工作6年。
- 雇主提交移民申请,大致分为三步:申请PERM劳工证;申请I-140;申请I-485
H1-B首次批准是3年,可以延期3年,总计6年,但以下两种情形可以再次延期:
- 在此期间,假如PERM或I-140在H-1B到期前365天提交、H1-B到期之日移民申请仍在审理中,那么H-1B身份可以延期一年,并且只要申请仍在处理中就可以多次延期
- 如果I-140批准之后,由于签证排期、不能递交I-485,H-1B可以申请延期3年;不过,这种情形只能延期一次。根据目前的排期,EB-2的递件排期超过3年,而EB-3技术劳工反而只有不到2年
然而,H-1B这条路并不那么容易:
- 因为需要雇主赞助,留学生毕业后找工作处于劣势。同等条件下公司肯定希望招美国公民或绿卡,因为赞助H-1B费时、费钱、而且没有保证
- 所谓“没有保证”是因为H-1B需要抽签。根据国会制定的限额,每年H-1B总量为8.5万(其中2万保留给硕士及以上学历),每年收到的申请数量在20万左右,也就是说有近60%的申请人抽不到
- 例外:高校及其关联的非营利机构不受 H-1B 名额限制,因此博士、博士后等高学历人才如果想留在美国,去高校求职是个不错的选择
- 前面已说过,文科专业只有1年OPT,如果抽不中H-1B,要么转换身份(比如继续读书),要么就只能打道回国。STEM 专业则有3次抽签的机会
- 另外,从2017年4月3日起,H1-B也不能使用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服务
EB-3 技术工人/专家/其他工作者
- EB-3对学历的要求比EB-2要低,如果雇主所提供的职位所需的学历以及申请者自身的学历为硕士或同等学历以下,则不能申请EB-2,只能申请EB-3。EB-3的最低要求是:有本科或者同等学历水平,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技能培训
- EB-3和EB-2的另外一个区别是没有NIW特例,即申请者都必须要先申请劳工证,没有例外
EB-4 特殊移民(Special Immigrants)
- 阿富汗/伊拉克语翻译
- 广播电视工作者
- 国际组织雇员
- 协助美国政府的伊拉克人
- 根据SOFA协定需入境的外国军事人员
- 巴拿马运河员工
- 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医师
- 宗教工作者
EB-5 投资移民(Immigrant Investor)
- 创造最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 投资金额达到100万美元,或者在低就业率区/农村达到50万美元。
- 申请者提交I-526表格
家庭移民(Family Based)
- 如果申请受益人在美国,只需一步即可: 在提交 I-130(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和 G-325A(Biographic Information)的同时提交 I-485 申请绿卡
- 亲属移民如果受益人不在美国,需要先提交 I-130,批准之后转到当地领馆走 consular processing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
- 配偶;同性结婚也算。提交 I-130 之后,除了直接申请 I-485 调整成绿卡身份外,也可以提交 I-129F 申请 K-3 配偶签证。如果到批准之日结婚尚不足2年,拿到的是临时绿卡(Conditional Greencard),必须在过期前90天内提交 I-751 转成正式绿卡
- 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也算。提交申请的儿女必须年满21岁,所以如果你想来美国生孩子、靠孩子的公民身份为自己办绿卡,那么需要等21年
- 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是亲生的也算
美国公民的非直系亲属
- 美国公民年满21岁的子女,不是亲生的也算
- 未满21岁但已经结婚的子女,不是亲生的也算(F-1)。
-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也算。如果申请人和受益人中有一方是收养的孩子,收养行为必须发生在两人16岁以前。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 配偶。属于家庭移民第二类(A)优先,F2A,根据现在的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大概要2年的时间。公民的配偶和未婚妻可以申请 K-3/K-1 签证,而绿卡的配偶没有专门的签证,因此要么靠其他方法(B1/B2, F, J, OPT, etc)维持合法身份,要么只能在美国境外等待排期。
-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属于F-2A,和配偶一样。
- 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属于第二类(B)优先,F2B,按照现在的排期大概要6年半。
永久居民的其他亲属,如父母、已婚子女、兄弟姐妹等,不能申请亲属移民。未婚子女如果在 I-485 还没有批准的时候结婚,会丧失亲属移民的资格。举例来说,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按照现在的排期,提交申请之后至少6年半内不能结婚。
- 如果你的配偶是美国公民或绿卡,你自己或者孩子被对方虐待(abuse),你可以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以及不满21岁的未婚孩子)申请绿卡。
- 如果你的子女是美国公民(不含绿卡),你被子女虐待,可以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申请绿卡。
- 如果你未婚,不满21岁,父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并且有家暴行为,你可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自己申请绿卡。
人道主义移民
人道主义移民包括难民(Refugge)和政治庇护者(Asylee),其区别是:
- 难民的申请人必须不在美国,通常也不能在其出生国;政治庇护的申请人必须在美国。
- 难民入境美国1年后依法必须申请绿卡;政治庇护在美国呆满1年后可以申请绿卡。
- 难民和政治庇护者的很多申请费用会免掉(如 I-589 处理费用、采集指纹的费用等)。
其他移民途径
- 抽签移民:美国政府希望移民保持多样性,如果申请人出生的国家移民率很低(定义为过去5年内移民美国的人数不足5万),可以参与一项「抽奖移民」计划,每年共有5万个名额。中国大陆的移民人数很多,因此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不管是哪里的国籍)不符合资格;截至2017年,出生在台湾、香港和澳门的申请人仍然可以参与抽签。
- K 签证: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可申请 K-1 签证,其未满18岁的子女可申请 K-2 签证。K-1/K-2 是非移民签证,但是允许双重倾向(Dual Intent)。K-1 入境之后必须在90天内和美国配偶结婚,然后可调整身份。
- LIFE 法案移民:LIFE 即“Legal Immigration Family Equity”,合法移民及家庭平等法,允许某些本来不能申请绿卡的外国人、包括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其要求有几点:2001年4月30日及之前递交了 I-130 / I-140 申请;假如申请是在1998年1月15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间递交,需要2000年12月21日已经身在美国;当前有移民签证名额可用;没有其他导致禁止入境的情况。很显然,这种途径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不适用。
- 特殊青少年移民:在美国被虐待、遗弃或忽视(abused, abandoned or netlected)的受虐青少年(未满21岁),即使自己和父母都没有合法身份,只要未婚,可以通过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IJ) Status 来申请移民。通过这种方式移民,终身不得为父母申请绿卡(哪怕在自己成为公民之后也不可以);拿绿卡期间不能为兄弟姐妹申请移民,但是成为公民之后则可以为兄弟姐妹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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