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的表B中,即递交申请日(DFA)中,EB-5,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依旧维持不变,为“2014年10月1日”,而EB-1则仍然维持不变,为2017年10月1日。
虽然2018年10月、11月,美国移民局启用了表B,但12月份是否依旧采用表B仍是未知数,但依然会根据表B的截止日期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也就是说自2018年12月1日起,中国大陆出身投资人优先日早于2014年10月1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进行缴费以及签证表格信息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