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人不能移民美国?

1、健康问题
(1)不欢迎患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影响的传染病的人士。这里的传染病是指:肺结核,麻风病以及淋病、梅毒、肉芽肿等重大影响公共卫生的(强传染性)疾病。其中不包括乙肝,也不包括艾滋病(原先是,后被移除,这既反映了美国的文明开放,同时也说明美国比较强调“政治正确”)。(在此情况下,有下面一种豁免:如果是移民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或者未成年且未婚的经合法收养的小孩的,可以被豁免。)
(2)未达到疫苗接种要求。
(3)通俗来讲吸毒的瘾君子不得移民美国。
 
2、精神异常
(1)现在不正常:申请人行为或精神异常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
(2)过去不正常:申请人曾有过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的行为或精神异常,并且这种异常可能重犯或者导致其他的有害行为。
 
3、犯罪原因
(1)例外及豁免条件:
a)少年犯例外:仅犯过一次罪,且在18岁之前犯的罪,且犯罪及被释放发生在移民签证申请的5年之前(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
b)轻罪例外:仅犯过一次罪,所犯罪名的最大刑期不超过1年且申请人实际入狱不超过6个月(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在中国,只有危险驾驶这一个罪名符合这个条件
c)老历史豁免:犯罪发生在15年前,接收申请人不会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且申请人已经被改造好(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如果申请人有两次或以上的非政治犯罪,且累计被宣判入狱的时间在五年或以上,则此豁免不适用。
d)亲情豁免: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且拒绝申请会导致该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严重的煎熬(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
2)但是上述老历史和亲情豁免不适用于:
a)犯罪行为涉及谋杀或酷刑。
b)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此后犯下恶性重罪,或者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但此后其在被发起驱逐出境程序之前曾非法连续居留美国不少于7年。
 
4、其他原因
(1) 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不得移民
所谓安全大于天,本着对美帝人民负责的精神,只要签证官觉得你有问题,危害国家安全,就拒绝入境。无需证据。
2)因在先非法居留美国的记录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经非法居留美国超过180天且不满一年的,3年不得入境美国。申请人曾非法居留美国一年或以上的,10年不得入境美国。陪读的爸爸妈妈注意了,你是否旅游签证过期继续黑在那里过,切不要影响移民大计。
3)因欺诈行为不得移民美国
申请人以或者曾以欺诈方式试图获取移民法利益的,不得入境美国。以后赴美生子还是走诚实签吧,毕竟要当美国宝宝的爸妈,出入美国不能因欺诈而失了资格。还有一种是疏忽躺枪。比如:之前办赴美签证时,个人资料、工作情况随意填写,等到申办移民时,再填的个人资料或者收入来源和之前有出入,导致移民局判断为欺诈。(在此情况下,只有下面一种豁免: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且拒绝申请会导致该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严重的煎熬。)
4)因J签证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而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以J签证在美交流学习,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不得申请移民签证赴美。但是由于现在投资移民排期较长,只要申请人人在中国国内,目前这一条已经不会影响投资移民申请人了。
(5)身份特殊,位居要职
这类人,只能说你是国家的核心之本。
 
总的来说,美国不欢迎两类人移民美国:
一、给美国带来伤害。
二、给美国带来负担。
除此之外,美国还是很包容的一个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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