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带上超龄子女的解决方案

 

近日,有EB-5投资人咨询,才意识到恐怕有投资者对办理超龄子女的亲属移民要求并不清楚,耽搁了最简便可行的机会。

 

随着排期形式进一步加剧,超龄家庭越发增多。对于已经登陆拿到临时绿卡,以及即将登陆的超龄家庭,如果不能带上超龄子女,办理移民大多没有什么意义。

 

今天,特此来提醒下超龄子女的亲属移民申请。

 

无论还有什么别的选择,为超龄的子女办理亲属移民,这条是最低成本的保底方案,一登陆拿到临时绿卡之后,就应该尽快找移民律师办理。

 

美国移民法规定,亲属移民分近亲亲属和优先亲属两种。近亲亲属仅指美国公民之亲属,这里我们就不探讨了,只来看看优先亲属类移民,就是F1~F4:

 

优先亲属(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受配额控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根据关系又分为4种:

 

1. 家庭第—优先类F1: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每年配额23400名;

 

2. 家庭第二优先类F2:

2类合计每年配额114200名,外加第一优先类未用完的3%。

F2A 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占配额77%。

F2B 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及21岁以上未婚子女,占配额23%。

 

3. 家庭第三优先类F3: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每年配额23400名,外加第—、二优先类未用完的名额;

 

4. 家庭第四优先类: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配额65000名,外加前三个优先类未用完的名额。

 

对于,EB-5投资人而言,依据这几个类别现在的排期情况,可行的选择我们就只有F2B,现在排期大体是7年左右。

 

注意:拿到临时绿卡就可以为21岁以上未婚子女申请,离婚子女视为未婚子女。

 

11月份的排期表参考如下:

 

 

对于已经或者即将登陆,拿到临时绿卡的EB-5投资人而言,尽快办理F2B是一个保底的选择。

 

同时,超龄子女继续读书维持身份,以后能申请到H-1B,或者找到雇主办理EB-2/EB-3等也是一个边走边看的办法。

 

也有投资人问,能否办理L1或EB1C等。一方面,这类移民项目坑不少,另一方面,刚毕业小孩没有工作管理经验往往是不合格的,个人不怎么建议。

 

7年排期也不短,但是在放弃或者找到更好的方案之前,先这样最低成本地申请着,权且当个保底方案,在彻底决定放弃绿卡之前,先别放弃这个选项。

 

当然,这个方案只是针对已经登陆或即将登陆的家庭,如果再排期N多年之后再申请亲属移民,这等待时间恐怕就真的无法忍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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