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