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美国移民排期出炉:EB-1前进55天,EB-5原地踏步!

近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2019年2月签证公告牌,EB-5排期截止日(表A)时间为2014年9月1日,未前进;表B开放,维持在2014年10月1日,这也是表B连续四个月开放。

 

 

下面来看下具体的签证排期表。

 

表A – 最终裁定日(FAD)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排期为2017年2月8日,前进55天;

EB-2类别排期为2015年10月1日,前进两个月;

EB-3类别排期为为2015年7月1日,前进23天;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9月1日,停滞状态。对于取得I-526批准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9月1日的投资人,可以进入最终的领馆面试或者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阶段,并获得绿卡。

 

表B – 递交申请日(DFA)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排期为2017年10月1日;

EB-2类别排期为2015年11月1日,前进53天;

EB-3类别排期为2016年1月1日;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睿家海外专家表示,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9年2月1日起,EB-5非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4年9月1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一旦区域中心法案被授权延期,区域中心项目投资人也将适用上述操作。

 

而递交申请日(DFA)表虽然暂未确定是否被移民局启用,但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

 

即自2019年2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0月1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5年5月1日起,针对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EB-5签证排期出现且不断延长,导致不少EB-5项目在项目借款方完成EB-5资金的使用并全额返还投资款时,项目大多数EB-5投资人的I-829申请尚未递交或得到裁决。

 

为了满足移民局“EB-5投资风险需维持到投资人条件绿卡起算之日后的两年”的要求,投资人资金需要进行再投资部署。

 

然而在“再投资”方面诸多尚未明确的政策和操作细则,移民局会否在2019年逐一发布和更新官方政策指导,睿家海外也将为您后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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